[摘要] 12月29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况伟大发布了“中国35个大中城市住房支付能力指数研究报告(1998-2016)”。根据测算得出的租金收入比、房价收入比结果,该研究表明,样本中接近一半城市的中等收入者存在“租不起房”问题……
文/袁昌佑
12月29日,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况伟大发布了“中国35个大中城市住房支付能力指数研究报告(1998-2016)”。
根据测算得出的租金收入比、房价收入比结果,该研究表明,样本中接近一半城市的中等收入者存在“租不起房”问题,北上深等一线城市的中等收入者房价支付能力弱,存在“买不起房”问题。
况伟大指出,中国城市居民租房支付能力存在时空差异。一线城市与三线城市中等收入者均存在租金支付困难问题,其中北京的租金收入比,2002-2004年时达到58%。
根据他所发布的房租支付能力指数,1998-2016年住房支付困难城市有北京、太原、杭州、福州、南宁、海口、成都、昆明、深圳、兰州、重庆、大连、宁波、哈尔滨、厦门与武汉,这16个城市租金收入比均超过了0.3,他建议必要时可进行租金控制。
住房支付能力方面,况伟大认为,由于中国经济处于经济转轨中,居民难以形成稳定的长期预期和理性预期,因此非理性预期能更好地反映出居民对房价的预期。
研究表明,一线城市负担不起房价的城市不仅数量多,且持续时间长。北京、上海、深圳、宁波、厦门、南京、福州、天津、郑州、武汉、石家庄、太原、西安等城市中等收入者很多年份存在“买不起房”的问题。
根据1998-2016年中国35大中城市房租和房价支付能力指数分布,况伟大还将房租和房价支付能力指数联合发布,结果显示,在非理性预期下,按照住房严重支付困难标准,2009年前存在既买不起又租不起的城市,如2004年的北京、杭州、昆明、厦门、南宁。
2009年后,既买不起又租不起的情况消失,但买不起租得起的城市逐年增加,从1999年的12个城市增加到2016年的16个城市,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武汉、重庆、西安、宁波、厦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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