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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差”限价房转共有产权房 是否意味北京房价还将上涨?

新京报  作者:邓琦 余华尊  2018-05-10 11:46

[摘要] 限价房新政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限房价项目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的设定比例为85%。“85%”比值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政府认为将来房价还会继续上涨,从而会造成限房价项目与周边商品房的价差?

新京报快讯(记者邓琦 实习生余华尊)北京限价房新政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限房价项目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的设定比例为85%。

“85%”比值的规定,是否意味着政府认为将来房价还会继续上涨,从而会造成限房价项目与周边商品房的价差?

按照新政征求意见稿,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高于85%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按限价规定自行销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

对此,北京房协副会长、秘书长陈志认为,关于暂定85%的设定比例,这个比例的掌握是适度的、合理的。

他说,在个别核心区域,或因市场环境变化产生的新的热点区域,部分限房价项目与周边新建商品住宅相比,仍然存在较大价差。《通知》根据当前市场形势,兼顾各方利益,明确了限房价项目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的设定比例为85%。

如果设定比例过高,收购项目过多,会对全市普通商品住房供应造成影响,不利于商品住房市场的稳定;如果设定比例过低,则不仅会存在较大的牟利空间,而且政府持有比例较高,也会影响刚需家庭的购房积极性,毕竟这种转化而来的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相对直接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的价格还是较高。所以,总的来看,85%的设定比例是经过综合考量和测算的。按这个比例,目前已推出的限房价地块,经初步测算80%左右的项目应该不会被收购,将按照普通商品住房由开发企业销售,因此对这类项目总体影响不大。

而且,设定比例暂定为85%,在实施过程中,还有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变化等进行动态调整的机制,而不是机械地固定在某个比例,体现了管理方既兼顾当下又着眼长远,既兼顾各方利益又突出刚需导向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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